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试行)

为切实稳妥做好本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以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生源质量的主要环节。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学生副院长、专业学科方向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等人组成,对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同时,成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2.根据专业(学科)方向,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并成立面试小组,专业(学科)方向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方向的复试工作。面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其中组长由方向负责人或教授担任,秘书由面试小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同时,设面试助理和心理老师各1名,分别负责复试技术和心理面试等工作。

3.学院研究生秘书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复试准备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按规定流程平稳有序地进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4.复试工作人员均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采取网络复试方式,且以线上面试为主,不进行笔试。

2. 网络面试首选学信网,备用腾讯会议和钉钉平台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基础理论知识、实验技能或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面试时,考生首先进行英语口语介绍(不少于3分钟),此后对随机考题进行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补充提问,并综合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按照学院随机安排顺序进行面试,至少提前1小时登录面试平台进行测试等待。如在复试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情况,则重新安排复试。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复试条件

(一)考生(含调剂)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调出及调入学科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双过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资格审查

复试平台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前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sitcjxy2020@163.com(均为电子材料):(1)身份证;(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3)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4)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5)英语等级证书;(6)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等);(7)其他有参考价值的佐证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个人作品、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

第一志愿考生需提前提供上述材料,而调剂考生请接到通知后至少提前一天发送。

特别提醒: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学院分专业(方向)组织复试,由各专业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进行。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在国家规定的复试时间内由各专业(方向)确定。

2.面试名单确定原则

1)注重招生质量,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公示;

2)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报名人数和招生数量,按不低于11.2且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六、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60;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同等学历等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其他

1.复试过程实行网络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小组成员以及城建学院监察小组到网络复试考场巡视。

2.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3.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5.本方案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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