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 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 空缺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9 浏览次数: 269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

 

 

上应人〔20215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

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

空缺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空缺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1315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空缺岗位

评聘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沪人社规〔2018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1年学校空缺岗位评聘工作实施办法。

一、应聘对象

学校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受聘于教师、管理、其他专业技术等岗位的相关人员,按岗位属性应聘相应等级的岗位;人事派遣制人员参照执行。

二、评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

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一般应为学科领域的主要学科学术或方向带头人,在国内本学科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科研课题和项目经费;有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或教学团队。专职思想政治教师应当有突出工作实绩,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历年考核合格,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师三级岗位:

1.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满7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人选者;

②上海市教委及以上重点学科(含培育)、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负责人;

③上海市教学名师、上海市教学团队带头人、上海市精品课程负责人;

④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七、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上海市人文社会科学奖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

⑤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教改项目;专职思想政治教师应当主持省部级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科研或教改项目,同时个人或所带团体获得至少3次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⑥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理工科单项到款(不含外协费用)50万元及以上,其他学科25万元及以上。

2.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国家级奖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持有证书);

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教改项目1项,任现职以来主持纵向项目经费理工科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其他学科50万元及以上;

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理工科单项到款(不含外协费用)100万元及以上,其他学科50万元及以上。

(二)专业技术五级岗

聘用到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人员能够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岗位任务,且现已聘为教师六级岗,历年考核合格,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师五级岗位:

1.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12年及以上,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优良,并且具有校级及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主持);

2.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及以上,任现职以来工作表现优秀,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人选者;

②上海市教学团队(排名前三)、上海市精品课程(排名前三)、上海市重点课程负责人;

③国家级奖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持有证书);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七、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上海市人文社会科学奖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

④主持至少两项省部级(含市教委)及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专职思想政治教师主持至少一项省部级(含市教委)及以上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科研或教改项目,同时个人或所带团体获得至少2次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⑤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不含外协费用)工科单项30万元及以上、其他学科15万元及以上。

(三)专业技术六级岗

聘用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人员能够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岗位任务,历年考核合格。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师六级岗位:

1.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及以上,现任职以来工作表现优良;

2.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现任职以来工作表现优秀,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人选者;

②上海市教学团队(排名前三)、上海市精品课程(排名前三)、上海市重点课程负责人;

③国家级奖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持有证书);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七、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上海市人文社会科学奖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

④主持至少一项省部级(含市教委)及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专职思想政治教师至少参与一项省部级(含市教委)及以上与思政工作相关的科研或教改项目,同时个人或所带团体获得至少1次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⑤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不含外协费用)工科单项20万元及以上、其他学科10万元及以上。

(四)专业技术八级岗

1.教师八级岗位

①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

②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基本掌握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与科研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完成学院(部)规定的年度或聘期任务,历年考核合格(专职思想政治教师与实验员参照执行)。

2.其他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①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承担专业技术任务,工作绩效良好,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

②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独立解决岗位工作的一般问题;

③能独立完成承担的岗位工作任务,历年考核合格。

(五)专业技术九级岗

1.教师九级岗位

①受聘为中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博士进本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

②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基本掌握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与科研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完成学院(部)规定的年度或聘期任务,历年考核合格(专职思想政治教师与实验员参照执行)。

2.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①受聘为中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博士进本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承担专业技术任务,工作绩效良好,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②能熟练运用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基础理论,解决工作中的一般问题;

③能独立完成承担的岗位工作任务,历年考核合格。

(六)专业技术十一级岗

1.教师十一级岗位

①受聘为初级职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在初级岗位工作满3年(硕士进本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

②能基本掌握和运用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能独立完成承担的业务工作,做好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助手,历年考核合格。

2.其他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①受聘为初级职务,承担专业技术任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

②能基本掌握和运用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能独立完成承担的业务工作,做好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助手,历年考核合格。

(七)管理岗位

1.基本任职条件

①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③清正廉洁,组织观念、服务意识较强;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政策和业务能力;

⑤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⑥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新进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⑦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管理七、八级、九级岗位申请条件

在学校设置的管理七、八级岗位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在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聘用:

①熟悉本科室全部工作,具有独立负责各项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工作成效,群众公认度好;

③任职条件:任管理八级岗位人员,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或具有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历,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任管理八级岗位满2年以上,并且历年考核合格,可以申请晋升管理七级岗;任管理九级岗位人员,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任管理九级岗位满2年以上,并且历年考核合格,可以申请晋升管理八级岗;任管理十级岗位人员,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并且历年考核合格,可以申请晋升管理九级岗。

④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职组织员管理办法(试行)》(上应委201995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职辅导员双线晋升实施办法》(上应委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符合管理七级岗晋升条件的专职组织员和聘在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思想政治办公室主任岗位上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并通过审核后可直接聘用。辅导员晋升管理七级岗的选聘工作由学工部负责实施。

 

三、空岗额度

专业技术三级岗

专业技术五级岗

专业技术六级岗

专业技术八级岗

专业技术九级岗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

管理七级岗

管理八级岗

管理九级岗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岗

专业技术岗

教师岗

其他专业技术岗

教师岗

其他专业技术岗

教师岗

其他专业技术岗

管理岗

辅导员岗

管理岗

管理岗

7

7

15

26

3

21

6

0

2

18

3

20

2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责任部门

工作内容

2021.3.262021.4.2

人事处、学院以及机关党委等部门

1.网上公布拟聘空岗情况。

2.各部门(二级党组织)成立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评议小组并布置动员。

3.拟晋升岗位人员向所在部门递交应聘表和相关材料。

2021.4.32021.4.12

学院等相关部门

1.教师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由所在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材料公示及排序推荐,并将拟聘教师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材料及部门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由学校组织统一实施。

2.教师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由学院(部)组织实施并汇总上报人事处备案。

3.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由“校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评议委员会”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

2021.4.132021.4.29

“校教师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评议委员会”“校专业技术与管理空缺岗位聘任委员会”

1.“校教师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评议委员会”对拟聘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的人选进行评议表决。

2.校专业技术与管理空缺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各类岗位的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并聘任。

2021.4.302021.5.7

人事处

1.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2.岗位聘任发文。

五、组织机构

1.校专业技术与管理空缺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各类人员岗位聘用的审定工作。

2.校教师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评议委员会负责教师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评议工作。

3.校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评议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聘用评议工作。

4.各学院(部)成立“岗位聘任评议小组”,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教师岗聘用评议工作。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岗位等级聘任时间自202111日起计算,应聘人任职时间等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

2.本次空缺岗位聘用申请的基本条件为:应聘人员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3.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任命)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从本次岗位聘任开始执行。

4.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表中的内容栏填写,所填内容必需提供相应附件的证明材料,否则所填内容视作无效。

5.拟聘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含机关“双肩挑”人员)的申报、初审、材料公示及排序推荐由其所属学科所在部门负责,评议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

6.应聘表格及相关文件等在人事处网站查看、下载。

7.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处。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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