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试卷检查基本标准

本科试卷检查基本标准

20196月版)

试卷检查作为日常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保障试卷评阅和归档工作的公正、规范,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完善院校两级质量管理制度,强化教师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现将试卷检查内容及基本标准公告如下。

各学院应组织教师对照试卷检查基本标准和相关管理文件,做好本学期试卷的评阅和归档工作。结合附件中列举的试卷检查常见问题汇总,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试卷规范要求。

  1. 适用范围

  2. 本标准适用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所有理论类课程期末试卷,含通识课、重修课试卷;

  3. 适用于考试和考查两类课程考核形式。试卷检查的范围既包含试卷形式,也包含小论文、大作业及其他非试卷形式的期末课程考核;

  4. 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业课程(专业理论课除外)的期末课程考核作业另行公布标准。

  5. 基本标准

试卷检查由试卷档案、试卷评阅两个项目组成,检查内容及标准见下表。检查结果评定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表中任5项检查内容不符合检查标准,即判定为不合格。“试卷评阅”检查项目中第156项中任一条不符合检查标准,即判定为不合格。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试卷档案

1

学生成绩单

从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应正确安装插件并保持成绩单的原有样式。打印存档时,应在每页的需签名处由教师手写签名和日期。

2

学生试卷份数全,无缺、漏、损,按学号排序

按照学生成绩单中的学号顺序排列试卷。

3

平时记分册

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确定平时成绩的评价依据。平时成绩的评价应综合考量学生出勤、课程作业、课堂讨论等多方面的情况,并作为评价依据做好相应的记录。

4

AB 空白试卷且使用规范模板(试卷形式);

考核要求(非试卷形式)

每门课程应有AB两套考题,命题的同时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一律按学校统一格式打印。非试卷形式的考核应给出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

5

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且使用规范模板(试卷形式);

评分标准(非试卷形式)

6

试卷分析完整、规范

任课教师应按照规定的模板填写“试卷分析表”。

7

1~6项目,课程名称一致

课程名称、课程序号、课程代码等课程基本信息应在以上1~6项检查内容中保持一致。

8

试卷归档及装订规范统一

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执行。

试卷评阅

1

各题应得分无错误且累加为100分(试卷形式)

试卷中各大题应得分合计应为100分,对应到试卷得分栏中各大题应得分合计也应为100分。不得擅自对卷面成绩进行人为调整处理。

2

每一大题的实得分记录在试卷的得分栏中(试卷形式);

有实得分记录(非试卷形式)

在给出每一题的得分及每一大题的得分后,应将每一大题的得分记录在试卷的得分栏中。非试卷形式的考核应有实得分记录。

3

阅卷严格按评分标准,无错批、漏批

严格按照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

4

阅评统一采用赋分方式,用红笔批改,记号清楚,成绩涂改处有教师签字

评阅一律用红笔批改,应统一采用给分制或扣分制。卷面评分如有改动或其他涂改,阅卷教师必须在改动或涂改处签名。

5

试卷合分准确

试卷评阅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录入负责。应认真做好成绩复核工作,杜绝各类差错。

6

成绩登录正确

 

  1. 相关说明

  2. 本标准为试卷评阅和归档规范性要求的基本标准。

  3. 本标准仅作为试卷归档及评阅工作中部分主要环节的检查标准使用。关于考试及试卷的具体规定,参照《考试管理办法》(上应教【201735号)、《教学档案管理办法》(上应教【201738号)、《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上应教【201734号)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