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以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坚持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查,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学生副院长、专业学科方向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等人组成,对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同时,成立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2、学院组建复试工作人员库,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复试工作人员均签订《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3、学院主管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复试工作,学院研究生秘书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复试准备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按规定流程平稳有序地进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4、学院各专业(方向)负责人(责任教授)负责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的组织、开展与落实。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若干面试考核组,考核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教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需有企业导师参与;考核组设秘书1人(可由考核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考核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5、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批次采取网络(线上)面试。

2.现场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笔试(30分)、综合面试(70分)两部分。笔试试题包含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等,原则上考试时间为100分钟(不含设计、风景园林专业),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同一批次参与复试考生需在同一时间统一进行笔试考试,不同批次复试试题不同。综合面试考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全面了解考生情况。

3.网络(线上)面试平台统一使用腾讯会议。网络(线上)面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基础理论知识、实验技能或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面试时,考生首先进行英语口语介绍(一般不少于3分钟),此后对随机考题进行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补充提问,并综合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按照学院随机安排顺序进行面试,至少提前1小时登录面试平台进行测试等待。如在面试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情况,则重新安排面试。

网络(线上)面试注意事项:

1)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推荐使用电脑作为主机位,显示考生正面,拾取声音。辅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1-2米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复试环境。

2)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脸部及双手。

3)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切换屏幕,不得佩戴耳机。

4)复试中将手机设为飞行模式。

5)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在本学科复试结束前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保证电脑、手机等设备电量充足。应试房间Wi-Fi正常连接的同时,也要将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并确保手机话费充足。当Wi-Fi出现故障时要在第一时间连接手机网络。

7)确保复试房间光线充足、安静,房间要保持整洁,除面试必需设备之外不得摆放其他电子设备,不得摆放书籍,并确保面试期间不得有考生以外的人在场。

4.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条件

(一)考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5年复试(A类考生)最低控制线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系统将于48日凌晨零点开通,调剂工作同步启动。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sitcjxy2020@163.com(均为电子材料):(1)身份证;(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往届生提供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4)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5)健康状况审查,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6)英语等级证书;(7)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等);(8)其他有参考价值的佐证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个人作品、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平台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学院分专业(方向)组织复试,由各专业(方向)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进行。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在国家规定的复试时间内由各专业(方向)确定。

2.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各专业(方向)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数量,按下表比例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序号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比例

1

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01 土木工程防灾减灾

1.5:1

2

02 工程风险评价与管理

1.5:1

3

03 人工环境及能源利用

2:1

5

085702安全工程(专业学位)

1.5:1

6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5:1

7

086200风景园林

3:1

8

081701化学工程

3:1

3.复试记录资料

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材料整理后上交研究生院。提交纸质材料包括《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面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

六、拟录取条件

1.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报考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2)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对于同等学历等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体检情况的审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对考生政治情况全面审查,做好思想政治品德函调(含档案)接收等工作。

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

1.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小组成员以及城建学院监察小组到线下考场及网络复试考场巡视。

2.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3.学院、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方案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本方案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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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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