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2026年上海市推免工作提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复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成立由学部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学部推免生研究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部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并提交推免生复试方案给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复试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在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4、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该学部的复试工作。成立若干面试考核组,考核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教授担任;考核组设秘书1人(可由考核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考核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
5、成立学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识别复试环节的风险点,对复试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舆情等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1、招收推免硕士生专业及名
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2026年本学部5个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可查看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也可查看“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拟招推免生数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申请程序
(1)2025年9月22日,教育部开通“推免服务系统”后填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学部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学部各专业确定复试时间和地点,组织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后将复试结果报研招办审核;
(4)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5)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推免生经我校审核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将于2026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录比原则上不高于1.2:1,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录取。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需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1、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交学部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26版)》);
(5)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综合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察。
3、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条件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
(2)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在满足上述(1)、(2)条件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被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录取通知书)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3、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凡参与命题、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复试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由学部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院备案。严格复核录取成绩,不得登错分数或违规修改成绩。登分过程监督小组需全程参与,并要求每张打分表有专家签名。
2、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
3、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即: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6、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申诉,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研究生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及时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本办法由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